9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,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(宁银罚决字﹝2025﹞4-7号)显示,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因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,被罚款 150 万元;没收违法所得 928.5 元。
段某(时任兴业银行银川分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)、陈某纾(时任兴业银行银川分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)、曹某(时任兴业银行银川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)对该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负有直接责任,分别被罚款1万元、1.2万元、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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